各单位及有关师生员工:
当前,校区存在废旧机动车辆长期占用公共停车场的现象,影响广大教职工车辆停放和校园秩序。为合理规范校园车辆停放,创造一个整洁、优美的校园环境,保卫处将对校内各停车场所的废旧机动车辆进行集中清理和整治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清理时间:
2014年3月20日—2014年4月20日
二、清理对象:
长期占用公共停车位且有下列情况的废旧机动车辆:
1、车体残破,轮胎瘪平的机动车辆;
2、车体虽然完整,但是灰尘较厚,锈迹严重,长期无人使用的机动车辆;
3、车体完整,无牌无照,但是灰尘较厚,长期无人使用的机动车辆。
三、具体要求:
请有关单位和车主在2014年4月10前将符合上述情况的所属车辆进行清理,并做好卫生清洁工作,否则将视为无主车辆,由保卫处联系交警队统一拖离停放区域并交予交警队报废处里。希望各单位和广大师生员工配合和支持。
保卫处
2014-03-1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