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转发学校关于2013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
2013年04月02日    查看

各学院,校机关各部、处,各直属单位:
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精神,结合我校实际,现将2013年清明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2013年清明节假期为44日(星期四)至46日(星期六),共3天。47(星期日)照常上班。

二、节假日期间教学工作调整如下:

原安排在45日(第6周星期五)的课调至47日;原安排在44日(第6周星期四)、46日(第6周星期六)、47日(第7周星期日)的课暂停,由任课教师根据教学进度另行到教务处办理补课手续。

三、节假日期间,各单位要高度重视,切实做好日常值班工作。校办公楼和各独立楼栋的所在单位要指派专人负责安全值守工作。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做好安全保卫、公共卫生、后勤保障等工作。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。学校总值班电话:88822745

特此通知。